皮海勇
中国证监会本月4日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对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同时规定了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相关资格条件。
建立以市场主体约束为主导的市场化监管机制、减少行政审批是证监会推进证券市场发展的大方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明确设立了财务顾问制度,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从证监会直接监管下的全面要约收购,转变为财务顾问把关下的部分要约收购;将完全依靠中国证监会的事前监管,转变为实施财务顾问制度下的中国证监会适当事前监管与重点强化事后监管相结合。
根据《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如果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需要符合8大项标准。首先其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应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门槛,具有2年以上从事该业务活动的资质,且最近2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500万元的总资本,2年以上资质且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相关的专业证明,财务管理制度就能宣告成立,而它所要面对的是上市公司的并购与重组,是诸多上市公司的壳资源,是诸多幻想一夜暴富的企业高管。在财务管理制度还没有成立之前,我们不能断定他们就一定会从事什么非法的经营活动,但他们的存在,却实实在在成了某些人谋求上市的工具,因此,他们的出现注定会成为资本市场上的活菩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渐渐会在资本市场里呼风唤雨!
500万,对于一个想借壳上市的公司来说只是一个小数目,特别是即将到来的外企。他们可以凭借着壳资源很快地进入A股市场,也可以凭借着资本市场的漏洞挖掘到大量的金矿。为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大可以利用国外对冲基金的手法,将财务顾问培养成自己的分支,为自己的公司或子公司谋求更多的融资机会。财务顾问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谁能来监管财务顾问?谁又能保证财务顾问的公正?证监会在市场机制下推出财务顾问这样一个新的权力机构,而这个机构掌握着证监会旗下发行审查重组并购上市的重要职能,他们可以轻易将一个垃圾公司包装成一个绩优公司上市,他们如果弄虚作假,所得的报酬几乎一夜之间就可以将自己送上千万富翁甚至是亿万富翁的行列。而对他们的监管却还没有摆上证监会的日常议程。至少,在新发布的文件里没有看到监管的影子。
财务顾问只是证监会下属的一个工具,事实上,它不应该有太大的权力,笔者以为将它作为一个专业的民间审计组织机构即可,他们所审计的资格证明,证监会大可以不定期不定位地上交国家其它正规的财务部门重新过目,对于存在审计缺陷的一些财务顾问,证监部门可以采取罚款甚至终生吊销他们的执照,只有这样,财务顾问才不会成为市场上的活菩萨,也不会受到上市公司的追捧,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资本市场更加干净纯洁!
资料来源:http://finance.qq.com/a/20080705/0006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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